2024年第一季度四川省級信用相關政策梳理
2024年第一季度,四川省委、省政府共發布4項政策涉及信用相關內容,省級雙牽頭部門共發布1項政策涉及信用相關內容,其他重點領域共發布6項政策均涉及信用相關內容。
四川省委、省政府篇
1、《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2024年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制定鄉村建設工匠培訓、考核和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檔案、開展信用評價。提出,支持建筑專業注冊執業人員免費為建房村民提供農村住房設計與施工技術服務,提供免費服務的時間可以作為其繼續教育的學時,提供免費服務的行為作為良好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2、關于印發《四川省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4〕8號)
2024年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要以市(州)為單位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資料等共享互認,探索“信用就醫”“一次掛號管三天”等模式。
3、關于印發《2024年四川省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點》的通知(川辦發〔2024〕14號)
4、關于印發《推進川渝公共服務一體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動事項(2024年版)》的通知(川辦發〔2024〕10號)
推進征信信息辦理便利化方面。欠稅人處置不動產大額資產報告、自然人社保繳費以及納稅信用補評、復評、修復、復核等事項,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線上通辦。 省級雙牽頭篇 1、關于印發《四川省兩項改革涉改鄉鎮農村電網鞏固提升項目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補助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能源規〔2024〕61號)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四川省其他重點領域篇 1、關于印發《超限運輸許可信用記錄及運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川交規〔2024〕1號) 2024年1月18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印發《超限運輸許可信用記錄及運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實施意見對信用記錄的對象、主要內容、信息來源,以及對守信主體的激勵措施和對失信主體的約束措施等作了明確。對超限運輸許可申請人及承運車輛許可申請及執行情況進行記錄和分類管理,管理和引導超限運輸許可申請人依法申請、依法取得許可并依法誠信經營,限制虛假申報、不按許可實施等違法和不誠信行為。 2、關于印發《四川省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川衛醫政函〔2024〕37號) 2024年1月23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四川省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度)》,圍繞行風教育培訓,重點巡查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培訓與警示教育開展情況,其中重點巡查是否建立完善學習教育、制約監督、調查處置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法規、政策理論培訓,以及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誠實守信教育,積極推進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圍繞行風熱點問題,重點巡查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高風險崗位人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落實情況,其中重點巡查是否貫徹落實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加強科研誠信監管,是否完善制度規范和工作流程。 3、關于印發《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工作規程》的通知(川科政〔2024〕2號) 2024年2月29日,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印發《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工作規程》,《規程》明確指出,項目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30日內按要求退回應退財政資金,未按時限要求退回的,科技廳將在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告并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對列入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責任主體,按照科技計劃項目、平臺、獎勵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獎勵、平臺建設等資格。 4、關于印發《四川省科技計劃“揭榜掛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科政〔2024〕1號) 2024年2月29日,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印發《四川省科技計劃“揭榜掛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要求行業共性技術攻關項目揭榜方、企業出題項目技術需求企業、企業出題項目揭榜方、成果轉化類項目技術轉讓方和成果轉化類項目揭榜方需滿足相關條件,如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會誠信,無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限制申報記錄,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名單。 5、關于印發《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市監規發〔2024〕4 號) 2024年3月26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四川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辦法》第二十四條提出,要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6、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建行規〔202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