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四川省級信用相關政策梳理
2023年第四季度,四川省委、省政府共發布5項政策涉及信用相關內容,省級雙牽頭部門共發布2項政策涉及信用相關內容,其他重點領域共發布15項政策均涉及信用相關內容。
1、《四川省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建設行動方案》(川辦發〔2023〕33號)
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共五個方面19條具體建設任務。在實施農產品精細化監管工程方面提出,要強化基層網格化管理,按照“有機構、有職能、有人員、有設備、有經費”標準,開展鄉鎮監管服務站星級化、標準化建設,探索協管員專職化。建立精準監管服務機制,落實風險分級、信用評級監管制度,推行精準速測、移動巡查。要創新監管機制模式,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數字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平臺。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價運行機制,探索推廣“信用+網格”分級監管制度。打造一批“網格化監管、合格證推行、質量追溯、信用監管、監測預警”等制度機制集成創新試點縣。開展“天府陽光農安”試點,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化、信用化治理水平。
2、《四川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川辦發〔2023〕35號)
2023年10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共四個方面19條重點任務。在監督評價方面,《實施方案》強調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支持政策,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民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評價機制,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各地要強化基本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3、《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川辦規〔2023〕3號)
2023年11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其中第二十三條明確,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營運駕駛員的記分臺賬和記分管理情況納入道路運輸企業信用評價
4、《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川辦發〔2023〕40號)
2023年1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八個方面共22條具體措施。在優化消費環境方面,提出要營造放心舒心消費環境。開展消費環境監測評價,擴充放心舒心消費標準體系。各市(州)推進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支持放心舒心消費示范鄉村建設。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快消費信用體系建設,擴大線下無理由退貨、消費環節首問制度、經營者賠償先付制度覆蓋面,提升在線消費糾紛和解單位的數量和質量。
5、《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川府函〔2023〕295號)
2023年1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了《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其中提出要構建信用評價體系,整合公服平臺備案的跨境電商企業市場主體登記信息、信用中國(宜賓)公示信息、動態交易信息及消費者評價信息等數據,建立跨境電商信用數據庫和信用評價系統,記錄和積累跨境電商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及其他綜合服務企業基礎數據,對接海關、外匯等監管部門的信用認證體系,實現電商信用“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
1、《四川省省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概算管理辦法》(川發改投資規〔2023〕600號)
2023年12月7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四川省省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概算管理辦法》,共六章二十七條。其中明確,因項目單位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管理不善、故意漏項、報小建大等造成超概算的,項目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職責權限對項目單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兩年內暫停申報該單位其他項目。省發展改革委將其作為不良信用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四川)上予以記錄,情節嚴重的公開曝光。省發展改革委商請有關資質管理部門建立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四川),作為相關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撤銷資質的重要參考。
2、《四川省總部企業認定標準及工作指引》(川發改開發〔2023〕577號)
2023年11月27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川省經濟合作局聯合印發《四川省總部企業認定標準及工作指引》,其中明確, 對已認定為四川省總部企業的,若發生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信用嚴重缺失等現象,將取消其總部企業資格。
四川省其他重點領域篇
1、《四川省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川市監規發〔2023〕6號)
2023年10月8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四川省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八章三十條。《管理辦法》,明確了省市縣三級市場監管部門、省和市(州)缺陷消費品召回技術機構的各項職責,消費品召回監管職能進一步下沉。其中第二十七條明確,生產者召回缺陷消費品,不免除其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責令召回情況及行政處罰信息記入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2、《四川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定點批發企業進入和退出管理辦法》(2023年第15號)
2023年10月10日,《四川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定點批發企業進入和退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第8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并發布。《管理辦法》明確省局應每半年公布各市、州定點經營資格的空缺數量、受理截止時限、啟動遴選條件和遴選開展方式等內容,確保定點經營資格審批的公平公正。《管理辦法》明確,“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企業及其工作人員2年內無違反藥品管理、禁毒等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行為。”成為申請條件之一。
3、《四川省商務廳等四部門關于開展2023年四川老字號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川商發〔2023〕22號)
2023年11月3日,四川省商務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川省文物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2023年四川老字號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對現有四川老字號進行復核,開展新一批四川老字號認定。在復核內容方面明確要核查企業依法合規情況。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等政府信息,以及相關部門日常監管信息,對被相關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引起社會不良影響的,出具“附條件通過”復核建議,并按照《辦法》規定,及時采取約談整改等相應管理措施;對發生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出現重大(或多次)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重復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四川老字號條件的,出具“不通過”復核建議。
4、《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2023年版)》《四川省公共場所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行政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后事中事后監管辦法(2023年版)》(川衛規〔2023〕6號)
5、《關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指導意見》(川食安辦〔2023〕14號)
2023年11月8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了《關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主要應用情形,指出要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手段。加強信用監管,強化信用承諾、信息公示、雙隨機抽查、失信懲戒、信用修復、信用風險管理、差異化管理,提升監管效能。加強智慧監管,強化監管信息實時歸集、科學分析、廣泛運用和重點品種信息化追溯,提升非現場監管、穿透式監管能力,高效精準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加強體系檢查、飛行檢查、風險分級、日常檢查等監管手段的組合運用,充分發揮市場、政府、社會等各方作用,強化問題根源治理和成效跟蹤,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6、《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及備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規〔2023〕13號)
2023年11月13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關于做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及備案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共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其中第四條申請行政許可應當提交的材料中,明確按照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的,只須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書和告知承諾書。申請人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第二十二強化監督檢查中,強調市(州)、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加強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
7、《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文旅發〔2023〕103號)
2023年11月14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七點工作要求,強調要加強旅游行業信用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手段,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應認定盡認定”,增強信用監管震懾力。要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等措施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堅決納入失信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8、《四川省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川科政〔2023〕9號)
2023年11月15日,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等十八部門聯合印發了《四川省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共七章五十三條。其中第二章明確了各類科研失信行為的調查處理單位及職責分工,第三章明確了科研失信行為舉報途徑、受理要求,以及調查的內容、人員、方式、進度安排等,第四章明確了科研失信行為的處理程序、處理決定書的內容、處理措施、情節輕重判定及從輕從重情形等內容。
9、《四川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023年版)》《四川省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023年版)》(川衛規〔2023〕8號)
2023年11月24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修訂并印發《四川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023年版)》《四川省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023年版)》。一是調整適用范圍;二是強化機構主體責任。為進一步督促醫療機構落實主體責任,鼓勵醫療機構對不良執業行為開展自查自糾,明確醫療機構主動發現并及時糾正問題,未造成損害或者未造成不良影響的,不予記分。三是完善記分標準。按照國家醫防結合、醫防協同的要求,將醫療機構未按要求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的情形納入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同時,將應給予行政處罰的不良執業行為歸并入行政處罰記分項,避免以不良記分代替行政處罰;并根據工作實際和過罰相當的原則,對部分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分值進行調整。四是加強記分結果運用。將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作為醫療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簽訂等的依據之一;將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作為醫務人員職務任免、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的依據之一,提高不良記分約束力。
10、《關于實施金融賦能四川新型工業化主引擎“融雪行動”的意見》 (川經信產融〔2023〕193號)
2023年11月27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6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金融賦能四川新型工業化主引擎“融雪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共二十條工作舉措。其中在推動數字金融發展助力企業轉型方面指出,要探索建立基于診斷結果的金融信用評價體系,開發“數字貸”“技改貸”“智改數轉貸”創新金融產品,支持工業企業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的技術改造,推動“千項技改萬企轉型”計劃加快實施。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推廣供應鏈票據平臺、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依托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推進全流程線上應收賬款融資與“供應鏈采購貸”“政采貸”服務,開展“信用+供應鏈融資擔保”金融業務。對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但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鼓勵地方財政給予適當貼息支持轉貸續貸。深化“銀稅互動”,引導將“納稅信用”轉化為“融資信用”,開發無抵押、低利息、手續簡單的純信用貸款產品,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意見》指出,要打造良好的產融生態環境。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完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完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信用服務體系,加大金融信用、商務信息、司法信息、環境保護信息、財稅信息等各類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力度,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加強政銀企聯系溝通,常態化開展對接活動,鼓勵各地采用后補貼方式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適當活動補貼。加強金融創新場景建設,加大試點應用、創新示范案例總結和經驗推廣的力度。統籌做好融資支持與風險防范,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11、《四川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川交規〔2023〕12 號)
2023年12月15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了《四川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共六章四十五條。其中第十條明確,駕培機構應建立教練員質量信譽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教練員教學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開展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公布考核結果,建立教練員主體信用檔案,記錄、歸集、管理和維護教練員信用信息。
12、《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規〔2023〕13號)
2023年12月26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四方面共十條工作要求。在強化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源頭監督方面指出,要強化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源頭監督。依法受理對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不按規定計取、使用、計量支付以及擠占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投訴、舉報,并將違規行為納入信用評價。
13、《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辦法》(川自然資規〔2023〕8號)
2023年12月27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四川省大數據中心、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聯合印發了《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共七章三十四條,分別為總則、部門分工、行業管理、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成果共享管理、其他規定等內容。《實施辦法》明確了“多測合一”信用管理要求,由省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統籌本省行政區域內“多測合一”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并對信用信息類型、有效期、認定要求等進行了規定。三是明確“多測合一”監督管理要求,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統籌全省“多測合一”監督管理工作,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依法定職責,加強“多測合一”成果事中事后監管,依法開展質量監督檢查、測繪資質巡查、保密檢查等工作。
14、《四川省重點公路養護工程從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川交規〔2023〕15號)
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修訂并印發了《四川省重點公路養護工程從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九章四十四條。《管理辦法》主要涉及信用信息分類、信用評價程序和方法、初次信用評價、信用獎懲等章節修訂。一是明確信用評價申請要求。從事養護工程作業的施工從業單位申請信用評價等級時,應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養護作業單位資質證書。二是完善信用評價相關信息。對從業單位基本信息、從業單位不良行為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同時根據我省重點公路養護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建設情況,明確信用申報和信用評價結果公示公告相關要求。三是規范調整信用獎懲內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等規定刪除暫緩頒發養護資質相關內容。
15、《四川省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2023—2024年度實施方案》(川農發〔2023〕41號)
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等7部門印發了《四川省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2023—2024年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了五方面共28條建設任務。在實施農業生產源頭治理工程方面,提出要加強農藥包裝等廢棄物回收處理,各縣(市、區)要采取農資經營門店信用積分、農資銷售押金、農藥包裝等廢棄物有償回收等處理機制,落實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措施。在實施農產品精細化監管工程方面,提出要推行風險分級動態管理,建立生產經營主體風險等級劃分和信用評級標準,健全生產經營主體名錄,對名錄庫主體全覆蓋開展等級評定。依據風險等級和信用評級結果,在監管巡查、抽查檢測等方面實施分類監管,對風險等級高、信用評級較低的主體,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檢測頻次。要建立全省信用評價機制,開展“陽光農安”智慧化、信用化監管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