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成都市委、市政府共發布7項政策涉及信用相關內容,其他重點領域共發布6項政策均涉及信用相關內容。
成都市委、市政府篇
1、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政府2024年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24〕10號)
2024年4月1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市政府2024年重點工作分工方案》,《方案》涉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重點工作任務、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和民生實事4個板塊共543項具體任務。其中提到要健全經營主體信用修復機制,分批次實施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證明;開展醫療機構信用就醫“一次付”試點。
2、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24〕12號)
2024年5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成都市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信用建設運用。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明確分級分類標準及相應的協同監管措施。推進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在運用國家推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基礎上,結合本行業領域特點,制定分級分類監管指標體系,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復制度機制,鼓勵引導違法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為。
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工程建設招投標多維度系統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成辦發〔2024〕13號)
2024年5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成都市工程建設招投標多維度系統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方案》明確要求聚焦優化招標代理信用監管,開展誠信代理攻堅行動,要將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納入信用評價管理范圍,開展信用評價。
4、《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2024年修訂版)》
2024年5月24日,《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2024年修訂版)》發布,并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八十六條明確指出:市住建主管部門負責業主委員會及其成員、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完善統一的物業管理服務信用評價機制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制度,并向社會公布物業管理服務信用信息評價結果;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信用評價結果可以作為建設單位和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參考。對在物業服務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物業服務企業,住建主管部門可以給予表彰、獎勵。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應當開展轄區內物業管理服務信用信息的采集、評價等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配合。
5、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辦規〔2024〕6號)
2024年5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政策》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全面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為重點,聚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等六大目標任務,提出29條措施,推動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增強對實體經濟及“一帶一路”金融服務功能,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在提升金融中介機構服務水平方面,支持設立市場化征信、評級法人機構,支持全國性征信評級機構在蓉設立分支機構;在強化數據增信能力方面,強化數據治理與運用,依托天府金融風險監測大腦,匯集與金融服務相關的稅務、公積金、社保、醫保、水電氣等公共數據,聯合金融機構建立各類信用、風控模型,提升數據對中小微企業的增信能力;在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方面,組建應急流動性信用保障體系,加快推進預付消費信用體系建設,強化教育、養老、美容等重點領域單用途預付卡監管。
6、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成辦發〔2024〕18號)
2024年6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在優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方面,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在深化政務誠信建設方面,完善政務誠信監測體系,落實把拖欠中小企業賬款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要求,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在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方面,推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制度。
7、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綜合型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建設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24〕48號)
2024年6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成都市綜合型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建設方案》,在加強現代金融服務流通功能方面,要拓展流通領域多元融資渠道,推動流通領域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積極引進各類股權投資企業,用好天府信用通平臺,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和在線銀企融資對接;在提升現代流通信用支撐能力方面,要建立健全流通信用監管體系,圍繞流通領域行政許可、證明事項等環節,明確信用承諾標準規范和流程,加強信用承諾履行情況跟蹤監督,著力構建“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履約核查、事后聯合懲戒”的全鏈式閉環管理模式,推動以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
成都市其他重點領域篇
1、關于印發《成都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員體系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成醫保發〔2024〕7號)
2024年4月15日,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成都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員體系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第十六條明確各級醫保部門應將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員體系建設情況納入醫保定點協議年度履約考核,加強考核結果在基金撥付、預付金撥付、信用評價等方面的應用;《辦法》第十八條明確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員個人進行評價表揚,評價結果納入醫保基金使用信用評價,并抄送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2、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成住建發〔2024〕53號)
2024年4月30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加強對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騙取購房資格等違規違法問題的發現和查處,營造良好人才安居環境。問題一經查實,涉及個人的,由市人社局牽頭取消其人才資格,市住建局牽頭取消其安居資格,屬地住建部門負責追繳違規享受減免補貼,并載入個人征信記錄,納入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服務平臺、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網進行信用懲戒。
3、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成都市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成住建規〔2024〕2號)
2024年5月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成都市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辦法》第二十條指出農村住房竣工驗收合格后,建房人應對承攬人作出信用評價。
4、關于印發《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城發〔2021〕31號)
2024年6月4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印發《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要構建建筑垃圾管理市場誠信體系,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規范責任主體行為,接受公眾舉報,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信息。
5、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成民發〔2024〕25號)
2024年6月5日,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公安局等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要完善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市、縣兩級民政部門要加快推進養老機構網上備案,養老機構備案承諾書等材料要及時上傳到“金民工程”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并將養老機構登記備案情況,通過成都民政官網、屬地政府門戶網站、信用官網等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發揮公眾監督作用;發現養老機構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有被提起訴訟、投訴舉報、輿情曝光、納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要加大信用監管力度,市、縣兩級民政部門要將其納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并將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納入成都市聯合獎懲目錄清單和措施清單,依法依規實施限制參與評比表彰、等級評定、政府采購、財政資金扶持、政策試點等懲戒措施。
6、關于加強成都市環城生態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監管工作的通知(成環發〔2024〕60號)
2024年6月7日,成都市生態環境局 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等印發《關于加強成都市環城生態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生態環境部門抄告和通報的違法違規情況納入行業重點監管及信用評價體系,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共同營造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